5
DongFeng.Gov.Cn
当前位置:首页>>188金宝搏app体育>>政务188金宝搏app体育>>通知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就业见习、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2022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实际情况,特制定《东丰县2022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9月12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本人所在院校进行申请。
2.初审公示(9月13日-9月17日)。院校对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人员组织初审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3.统一申报(9月20日-9月22日)。申请院校将通过初审毕业生申报材料集中向东丰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进行统一申报。
4.协查审核(9月30日前)。县人社局将组织人社、财政相关工作人员协调教育、民政、残联、乡村振兴局对申报院校所申报材料进行协查审核。
5.审核公示(10月11日-10月14日)。县人社局对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人员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6.资金拨付(10月30日前)。东丰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向县财政申请补贴资金,并及时拨付到通过公示的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二、发放对象
东丰县内中职(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即东丰县职业高中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符合下列条件的2022届毕业学年应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在校期间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含 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社〔2019〕591号)第十一条相关规定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学习期间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含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一次800元求职创业补贴。
四、申领材料
(一)申报院校申报人员《公示表》(公示期5天)。
(二)申报院校提供《吉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汇总表》。
(三)申请院校提供毕业生统一学籍证明。
(四)个人申请材料如下: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①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或低保卡(原件及复印件);②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常用手机号码;③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④《吉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⑤本人已激活联名合作银行为中国银行的社会保障卡或近期本人中国银行储蓄卡复印件(标注本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清晰签名)。
2.残疾毕业生:①毕业生本人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常用手机号码;③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④《申请表》;⑤本人已激活联名合作银行为中国银行的社会保障卡或近期本人中国银行储蓄卡复印件(标注本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清晰签名)。
3.在校期间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含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①毕业生本人获得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或助学贷款受理证明;②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常用手机号码;③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④《申请表》;⑤本人已激活联名合作银行为中国银行的社会保障卡或近期本人中国银行储蓄卡复印件(标注本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清晰签名)。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①毕业生所在家庭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常用手机号码;③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④《申请表》;⑤本人已激活联名合作银行为中国银行的社会保障卡或近期本人中国银行储蓄卡复印件(标注本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清晰签名)。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①毕业生所在家庭扶贫手册或县以上乡村振兴部门(扶贫办)出具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常用手机号码;③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④《申请表》;⑤本人已激活联名合作银行为中国银行的社会保障卡或近期本人中国银行储蓄卡复印件(标注本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清晰签名)。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①特困证或孤儿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常用手机号码;③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④《申请表》;⑤本人已激活联名合作银行为中国银行的社会保障卡或近期本人中国银行储蓄卡复印件(标注本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清晰签名)。
4.协查审核(9月30日前)。县人社局将组织人社、财政相关工作人员协调教育、民政、残联、乡村振兴局对申报院校所申报材料进行协查审核。
5.审核公示(10月14日前)。县人社局对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人员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6.资金拨付(10月30日前)。东丰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向县财政申请补贴资金,并及时拨付到通过公示的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我县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东丰县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整体指导和部门协调调度,推进整体工作顺利完成。
组 长:崔维平东丰县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赵贵新东丰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秀丽 东丰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陈敬岩 东丰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刘鸿雁 东丰县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张瑞珈 东丰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文会 东丰县财政局社保科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由陈敬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六、工作措施
1.明确分工。东丰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负责东丰县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2.加强协调。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事涉人社、财政、教育、民政、残联、乡村振兴局等多部门配合协调开展的惠民实事,是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尽快求职就业提供及时资金帮扶的具体体现。因此,各部门要保持畅顺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切实将这项利民、惠民的好事办好。人社、财政要切实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申报材料的协查审核和资金及时拨付的职责,教育、民政、残联、乡村振兴局要切实履行事涉本部门申报毕业生相应佐证材料真实性认定的职责。
3.严格把关。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把好审核关,在县人社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关举报投诉,县人社局将会同财政部门认真检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追回补贴资金,并由所在院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对院校、有关部门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依法处理。
点击下载:附件:1.《吉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