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人民政府
东丰县人民政府
东政干〔2019〕1号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东丰县委组织部关于时立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干任〔2019〕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项规定,由县长曾海洋同志提请:
时立民同志任县教育局局长;
陈敏平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立忠同志任县司法局局长;
高洪伟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金发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洪文同志任县水利局局长;
王强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春伟同志任县商务局局长
王洪军同志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高裕国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孙鸿志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赫英兵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崔清东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海全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赵彬斌同志任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局长;
免去:
孙立强同志的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时立民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王强同志的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东丰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